春尽夏初,贡局议事厅内,一纸新制悬于堂前,众目睽睽:
【试点草案:设“贡纹守样中台”,由林氏暂执草拟职,合三司共署,试行两季,评核制度如下——】
我立于朝中百官面前,朗声陈述草案要旨:
“一、贡纹批文须经三审二签;二、所有图底录入公册,设统一样号,不得私改样名;三、民样入选贡制须经公开展评,成案纳入议程,不得以‘俗绣’名义驳回。”
话音甫落,堂下窃窃私语。
旧派出列代表、评工司常副郝惟度冷声质问:
“林氏虽为贡议新派,但守制之责历来由三司共判,何来一家独草之理?”
“再则,民样入贡,历为边例。此举恐扰贡制根本。”
我不急,答得从容:
“若怕扰动,是怕制度不稳,还是怕利益不稳?”
“民样不过以民意为源,若连被看见的资格都无,又如何称之为‘百工共绣’?”
郝惟度一时语滞,面色不善。
而此时,沈致远自席后递上折文,我展开一看,眉头一挑:
是外商“通绣会”发起的新一轮“自由民纹竞价令”——对所有未纳贡的样式,外商出双倍价收买,声称“尊重东方手艺自由之美”。
这分明,是借“自由”之名,行“控纹”之实。
我抬头扫视西座,冷然启口:
“若今日我们不守,那明日起,每一道绣纹将由谁裁、谁买、谁卖,便不再由我们定。”
“我林家愿立纹展,邀百工共评,昭示民意。”
**
议毕,我回府与清书连夜拟定【民纹公开展】草案——设百样展台,由听潮斋主展,邀三坊工匠自由参展,样式公开展评,票选三十纹,公审贡局。
清书神色紧张却笃定:“若此展得民心,便可压外商之价,稳民样之位。”
我点头:
“也借此一展,正面破旧派所称‘民样不堪入目’之论。”
**
展期定于五月初三,位于贡局西广场设展,名曰“百样归心”。
当日,京中工坊百余户送样参展,街巷皆传。
听潮斋推出数样香火绣、春愿纹、岁愿图,清书执笔亲绘“归林图”,一经展出,引动无数驻足,传言其技胜名坊。
民间自发投票处排起长队,朝中亦有青年官员微服前来观展。
而外商派人明赏“高价收购”,却被民众合力拒绝。
一位老绣工扶着拐杖说道:
“这些年绣什么卖什么,如今终于有人问——我们自己愿意绣什么了。”
我站在人群一隅,望着那一张张样式,那一双双注视的眼,
心底轻声说道:
“你们愿绣什么——我愿替你们守住。”
**
展毕之夜,三司官使亲临听潮斋,传来贡局回令:
“守样中台草案通过,准行两季试点,林氏清遥为守纹首案草拟者,列名贡局正册。”
此举,正式确立了我在贡制度改革中的中枢地位。
然而同一夜,祖母私唤我至内厅,目光深邃:
“清遥,若你今日走得太远,便无法回头。”
“林家,不可只做风口之人,也要留后路。”
我顿了顿,执礼跪下:
“若孙女退了,这路就无人替她们守了。”
“愿赌。”
祖母闭眼,轻叹:“愿你守得住这场火。”
**
而在贡局旧派之中,一场真正的反击,
也悄然酝酿。